粤卫函〔2012〕4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在总结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关于“大力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和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切入点,实施临床护士对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坚持以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落脚点,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坚持以加强科学管理为关键点,充分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建立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按照“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的工作原则,促进护理工作适应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1.全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70%以上的病房,并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甲等医院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在全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2.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以上的病房。31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100%的病房。

3.9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6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4.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患者满意度达90%以上。

5.每家三级医院至少帮扶2-3家级县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6.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1.5-1.8:1。

三、工作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执行《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中医医院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护理质量,惠及广大患者。

(一)重点工作安排。

1.通过31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示范效应,宣传、推广工作经验,促进我省的优质护理服务持续、规范开展。

2.通过国家和省级重点联系医院,加强直接联系和指导,带动辖区内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指导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对口帮扶”示范模式。

4.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方案》,对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医院、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对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予以通报。

5.指导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和完善临床各专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收集、统计和分析护理质量信息;对优质护理服务信息进行抽查复核;组织开展护理专业人员培训。

(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明确目标进度,落实政策措施。按照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原则和目标,结合两年来的实施经验,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等,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证各项措施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

2.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鼓励改革创新,积累有益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参照《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方案》,结合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等,采取暗访、不定期检查、现场点评、回访患者、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客观评价医院开展优质护理的实际效果,注重患者和社会的反映。

3.强化对口帮扶,推广成功模式。指导辖区内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县级医院改革护理模式、加强护理科学管理、提高护士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县级医院护士队伍建设,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对口帮扶”示范模式。

4.重视宣传培训,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形成推动护理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各级医院管理者和护理管理者的培训力度,统一思想认识,领会工作实质,掌握实践方法,提高护理科学化管理水平。

5.突出质量控制,体现专业内涵。加强各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指导质量控制中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市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按照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的临床各专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收集、统计和分析护理质量信息;对辖区内医院优质护理服务信息进行抽查复核;组织开展辖区内护理专业人员培训。

(三)医院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按照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原则和目标,结合两年来的实施经验,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推进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加强医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落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责任,扎实开展工作。

2.运用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护士科学管理。

①保证临床护士合理配备,实现护理人力科学调配。护理部能够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对全院护士进行合理配置和调整,掌握全院护士岗位、护士分布情况。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根据工作量、技术难度等因素合理调整护理人力,加床或者危重症患者较多时,及时增加护士数量。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有条件的医院可医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保证应急需要。护士排班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护理。

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护士的绩效考核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注重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向工作量大、风险较高、技术性强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

③完善护理培训制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医院根据本院护士的实际业务水平、岗位工作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制定并实施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护士规范化培训、专科护理培训和护理管理培训等。重点加强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等专业领域的骨干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接受现代管理理论、护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业务技术管理等培训。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④科学设置护理岗位,探索实施岗位管理。结合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制定岗位目录、职责,结合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责任轻重和技术难度等要素,明确岗位任职条件。护士的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应当与岗位的任职条件相匹配。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逐步将护士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

(2)改善临床护理服务。

①深化护理模式改革,优化护理服务流程。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每名责任护士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负责。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探索优质护理的实践形式,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好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和指导,为手术患者提供规范的围手术期护理,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怀。

②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促进护患关系和谐。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关注患者身心健康,做好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支持、医护沟通、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任务,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责任护士熟悉自己负责患者的病情、观察重点、治疗药店等。听取患者对护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加强护理员管理和培训,严格限定岗位职责,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③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认真落实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护理技术规范,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护理行为。责任护士能够正确实施治疗处置,密切观察、评估患者病情并及时与医师沟通,配合医师共同完成诊疗计划。临床护理服务充分突出专科特色,责任护士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患者开展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指导进行康复锻炼,促进患者功能恢复,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要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辩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充分体现中医和民族医护理特色优势。

④积极开展延伸服务,拓宽护理服务领域。鼓励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将常规随访、专科随访和专病随访相结合,在医院层面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社区急危重症患者转入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将康复期住院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双向转诊,拓宽护理服务领域,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①切实落实护士编制。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医院的服务规模、床位数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合理调整护士配置数量并保证编制的落实。

②保证护士福利待遇。医院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

③落实支持保障措施。关心护士的身心健康,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支持保障系统,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形成全院各部门服务于临床的格局,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优质护理信息月报质量。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强化推广优质护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医院实施目标化管理。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于6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省中医药局医政处,各医院制定的工作计划要于6月30日前报送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优质护理信息月报质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2012版)》(见附件1)、《省级优质护理服务重点联系医院工作信息表(2012版)》(见附件2)信息统计截至时间为当月30日,请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报送专用邮箱:gdyizhengchu@126.com。

(二)加强沟通协调,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组织人社、物价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参与,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优质护理服务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在加强科学管理、加大人才培养和改善护理服务方面,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升患者满意度、增进医院社会效益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省卫生厅

联系人: 王琳、谢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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