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初等、学前和特殊教育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前

一、主要目标

(一)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二)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三)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四)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提高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2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事业发展

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围绕“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学前教育资源配,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幸福中心幼儿园、锦塘中心幼儿园、狮仔山中心幼儿园、第四实验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锦林中心幼儿园、金埭中心幼儿园、莲坂中心幼儿园、龙窟中心幼儿园、服装城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满学段招生。

(二)园所年检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将继续完善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推进我市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三)普惠补助

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补助资金发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在不断加强公办园建设的同时,通过政策资金支持,调动社会资本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积极性,促进更多的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争取全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0%,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四)等级考评

出台《石狮市幼儿园等级认定综合考评方案》,各幼儿园根据《石狮市幼儿园等级认定综合考评方案》中的各项指标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各片区负责人牵头组成片区评估小组从园务后勤、环境创设、保育教育等各项管理工作上找问题、找不足、找途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办园质量,认定新一轮等级幼儿园。

(五)质量提升

指导做好开展各级示范幼儿园申报评估工作以及开放日活动。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创建市、省级示范园,并认真做好“石狮市示范园”的评估和复评工作;协助石狮市湖滨中心幼儿园做好“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创建有关工作;协助石狮市灵秀镇中心幼儿园、石狮市新苗第五幼儿园做好“泉州市示范幼儿园”创建有关工作;开展新一轮各级各类示范园开放日观摩研讨活动:本轮开放日活动,石狮市级的示范园在帮扶龙头园的组织下在片区内开放和研讨,泉州及以上级别的示范园由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开展并向全市开放。

(六)帮扶共建

继续启动石狮市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幼儿园帮扶共建试点活动,通过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幼儿园帮扶共建、师资交流、支教挂职、协同教研、跟岗学习等方式,健全和保障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机制,提升我市普惠性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发展以及规范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七)教育宣传

制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结合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尊重、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为广大家长和幼儿提供科学的幼小衔接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保教改革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建设园的通知》,为督促和指导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深化改革实验、提升改革成效,将开展我市建设园改革实验申报工作,开展第二批省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终期评价工作确立新一批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

(九)专项治理

以教育部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开展“去小学化”专项治理,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规范各类小学招生行为,严格规范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十)专题讲座

举办第三期幼儿园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专题讲座活动,

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的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邀请有资历、业务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专家、园长、优秀教师,以开展幼儿园管理经验讲座分享的培训形式,进一步加强各幼儿园之间的交流沟通,切实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均衡快速发展。

(十一)师幼发展

坚持立德树人,探索“五大领域、区域游戏、主题活动、户外活动”等多元的课程模式园本化教育体系,突出幼儿发展核心素养的实践落地;协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专业技能提升;

(十二)依法治校

加强学校现代管理制度建设,协力推进“家园共育”新模式,加强校内外的教育共建,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小学

一、推动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均衡

1.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协同推进第八实小、第九实小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与完善,推动加快第七实验小学前坑校区的建设步伐。加快“名优校+”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试行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的教育集团,推进校际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继续推进永宁镇小学布局调整,初步规划蚶江、祥芝两镇小学整合优化进程,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2.振兴乡村教育。贯彻落实《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教育高质量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制定《石狮市教育局(2022—2025年)城镇与乡村小学对口帮扶实施意见》,以创建“乡村温馨校园”为抓手,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推进乡村学校与城区镇区学校联合办学,建议紧密型教育共同体。通过 “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 三个课堂,完善强校扶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打造一批乡村特色学校。

3.完善招生办法。针对当前我市小学阶段招生工作的热点与难点,做好招生预警、摸底调查、政策调整、风险防控等基础工作。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破解城区优质学位不足问题。依托“小学入学一件事”省级融合平台,建设我市招生入学平台,简易报名程序,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4.落实班额控制。借助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的规范使用,严格控制跨片择校。原则上50人以上班级只出不进,在落实小学起读年级全面消除大班额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及镇区部分学校大班额消除工作,确保大班额占比逐步下降。

二、夯实常规管理,提升办学质量

1.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全面教育。高举德育为首,育人为先的教育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践行健康第一理念,推进健康中国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开展美育浸润教育行动,推进小学劳动教育,开展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做好科学识别、实时预警、专业咨询和妥善应对。建设“学习型学校”,倡导师生“真阅读”与“深阅读”,积极开展师生阅读交流与展示活动。

2.深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水平。结合小学“双减”工作和“五项管理”精神要求,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的全面、动态监管,推动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实现减负增效提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发展。

3.贯彻标准管理,提升创建水平。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以创建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为抓手,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2022年,争取新增3所“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加强动态管理,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跟踪督查,提升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水平。

4.完善质量监测,完善学业评价。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精神,完善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机制。[新窗口打开]继续加强关键年级部分学科质量监测,强化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与素质技能项目抽测。重视学生发展性评价,完善学生学业与能力评价办法,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三、巩固质量提升,扩大优质教育

1.深化课程课堂改革,突出核心素养。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强化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意识。继续依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专业指导,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整体建构”“学本课堂”“差异教学”等课程课堂教改项目,致力于教与学的质变。推广首批省级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教改成果,开展第二批省级教改示范性建设终期绩效县级评估。

2.改进管理质量评价,推动内涵发展。完善小学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引导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向管理要质量。充分利用“石狮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强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的动态管理。建立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评估激励机制,优化管理与质量评价结果运用,调动学校内生发展积极性。

3.加强教育教学开放,促进交流共享。进一步加强市级公开教学活动管理,发挥优质学校教育教学示范、辐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与推进义务教改基地校、教改示范建设性学校及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常态化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突出校际教研互动,巩固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4.培植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教育品牌。继续以“外部引入”与“内部提升”双线并进的思路,加速优质教育资源的培植。以中国教科院指导下的课程课堂教改项目实施及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的教改项目实践为基础,提炼“一校一特,一校一品”基础教育研究与实践成果,继续深耕细作,争创教育品牌。

四、加强队伍建设,厚实育人支撑

1.深化师德教育,提高育人境界。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重要论述。促进教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教师职业价值认同与自我认同,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提升师能研训,促进教师发展。协同市教师进修学校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20〕46号)精神,依托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开展教师研讨活动,深化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

3.健全师训机制,保障支持体系。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构建教研、科研与培训为一体的培训体系,鼓励教师利用“福建石狮教育云平台”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网上研修活动,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按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确保教师培训经费在学校年试生均公用经费总额中的占比达到5%。

五、推动民主治校,提高服务水平

1.推动依规治理,激发办学活力。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促进学校依法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办学主体地位得以落实,学校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增强,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

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执行校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2.加强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为。组织教师重温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习领会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精神,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助德育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

3.规范家校联动,提升共育质量。扎实开展家校合作,建立与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家委会”“班委会”的管理职责与行为。推动“家长学校”建设,切实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设立学校开放日,加强校内外的教育共建,开展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与宣讲,引导全社会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4.深化课后服务,落实“双减”精神。加强课后服务“提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供餐服务等各项工作工作,在“全覆盖、5+2”的基础上“扩渠道、提质量”。各校结合优势特色,利用课后服务搞好培优补差工作,积极开展设置学科、文体、艺术、劳动等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推动作业减负在“压总量、控时间”的基础上“调结构、提质量”,配合抓好教材、教辅、读本规范管理,实现家庭教育支出和学生作业负担明显减轻。

特教

一、加快健全特教体系,拓展学段服务内容范围

1.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推进普特融合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仁爱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班或附设幼儿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

2.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仁爱学校增设职教班。

3.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教育、残联协同落实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完善送教上门管理考核办法,明确送教上门的责任主体、送教对象的认定以及送教老师的职责,建立送教上门的课程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段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和护理康复服务。

二、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积极争取招聘在编特殊教育教师,保障特教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2.加强教师培训培养。为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医教结合骨干教师及校长开展专门培训。在普通学校校长和全体教师学分培训中增加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内容。建立资源教师分层培训模式,开展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快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

三、提升支撑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依托多方力量,提出切实可行的仁爱学校改扩建方案,共同推动扩建项目落地。

2.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积极推动融合教育全覆盖。

3.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专业指导,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筛查工作,逐步完善残疾儿童鉴定评估,妥善进行教育安置,健全“一人一案”制度,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

石狮市教育局

2022年4月

附件:

石狮市教育局2022年初幼教月份工作安排

1月:

1.2021年学前教育工作总结和2022年初步工作计划。

2.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幼儿园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

3.开展2021年幼儿园帮扶共建工作年终考评。

4.拟制《石狮市教育局城镇与乡村小学对口帮扶实施意见(2022—2025年)》。

2月:

1.开展全市小学、幼儿园期初开学入学准备情况巡查。

2.组织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

3.2022年拟创建各级示范幼儿园摸底。

4.制定新学期幼儿园帮扶共建工作计划,召开帮扶片区工作会议。

5.协商泉师附小石狮校区、泉幼附幼石狮校区合作办学续约工作事宜

3月:

1.召开全市2022年初幼教工作会议。

2.报送2022年春季小学、幼儿园快速报表。

3.学籍系统幼儿变动操作,录入春季新入园幼儿信息。

4.2022年幼儿园等级认定申报工作。

5.2022年各级示范园申报工作。

6.做好泉州市督导评估有关迎检材料备查工作。

7.开展工作调研,制定《永宁镇小规模小学优化提质工作方案》

4月:

1.组织开展2022年春“石狮市示范幼儿园”创建初检。

2.2022年幼儿园等级认定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检查。

3.开展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4.开展2022--2024年秋季常住人口小学适龄入学儿童摸底调查工作。

5.开展小学“名优校+”同步课堂试点实施工作(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5月:

1.拟制2022年秋季全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指导首批省级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接受省教育厅评估准备工作。

3.制定2022—2023学年度小学、幼儿园校历。

4.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结果认定公示。

2.2022年幼儿园等级认定结果公示。

5.各级示范幼儿园开放日活动(全市开放:新苗二园、灵秀二中心、永宁中心、神州、神州二园)。

6.组织开展2022年春“石狮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工作

7.开展第十一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承办单位:灵秀二中心、厦外石分附小)。

8.组织参加泉州第十三期园长跟班学习活动。

9.组织参加省级示范幼儿园开放日活动。

10.制定石狮市小学集团化办学试点实施方案。

11.筹备第八实验小学新校舍启用、第九实验小学正式开办相关工作。

6月:

1.组织指导各小学、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2.组织开展小学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县级评估。

3.组织开展有县级乡村温馨学校评估认定。

4.组织开展小学毕业年级部分学科质量抽查。

5.开展“六一”儿童节庆祝及慰问活动。

6.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专项检查。

7.各级示范幼儿园开放日活动(片区开放:新苗五园、金宝贝二园、小星星三园、春晖、神州实验、满天星)。

8.组织开展“石狮市示范园”复评;(锦尚中心园、满天星)

9.确认、公布2022年春“石狮市示范园”及更新《石狮市各级示范园信息表》。

10.开展2021-2022学年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

11.举办第二届小学百人作文大赛

12.举办第二批省级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教学开放活动(永宁中心小学)。

7-8月:

1.做好2022年秋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2.组织指导实施小学期末考试(7月1日)。

3.组织开展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初赛。

4.组织开展第三期幼儿园管理经验暨教育教学专题讲座。

9月:

1.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初工作检查。

2.组织对2016年、2019年确认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开展“回头看”跟踪督查,推选2022年接受泉州市抽查确认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3.接受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情况抽查。

4.报送2022年秋季幼儿园快速报表。

5.组织核查2022年普惠性幼儿园基本情况,确认第一批补助金拨付。

6.开展第三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基地校建设认定。

10月:

1.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终期绩效评估。

2.第二批省级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终期评估。

3.幼儿园青年教师教坛新秀复赛。

4.组织开展2022年秋“石狮市示范园” 初检。

5.召开小学“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会。

11月:

1.做好2022年秋季全市小学大班额和课后服务统计相关工作。

2.组织石狮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

3.各级示范幼儿园开放日活动(泉州开放:第三实验幼儿园、泉附幼石狮校区;全市开放:实验幼儿园、宝盖中心园、鸿山中心园)。

4.幼儿园基础教育事业报表填报。

5.开展石狮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检查(重点:小学化专项治理)。

6.组织核查2022年度部分普惠性幼儿园基本情况,确认第二批补助金拨付。

12月:

1.组织参加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第七届颁奖仪式暨泉州市特殊教育研究会年会。

2.组织开展“石狮市示范园”复评;(禾方、萃英艾贝)

3.2022年秋“石狮市示范园”确认、公布以及更新《石狮市各级示范园信息表》。

4.各级示范幼儿园开放日活动(全市开放:灵秀中心、永宁行实;片区开放:南风、哈乐、小星星、贝林百桥)。

5.接受省教育厅对第二批省级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终期绩效评估抽查验收。

6.总结2022年初幼教工作情况,制定2023年初幼教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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