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教办〔2021〕82号
各街镇社区(老年)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本市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终沪教委〔2021〕11号文件精神,在全面完成本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内涵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自2021年起开展区级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及市级优质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上海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服务市民高品质生活,助推社区高效能治理,以先进办学理念为导向,以促进社会融合为动力,以创新内涵发展为核心,以强化信息技术为载体,积极推进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一批高品质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不断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满足市民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推动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全区所有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三年内均达到区级优质校标准,到2025年,市级优质校建成比例超60%。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办学方向,凸显文化建设价值引领。以新时代事业发展对终身教育要求为使命,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中心工作,明确新时代街镇社区(老年)学校服务任务和宗旨,确立先进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着力加强文化内涵建设,重视文化载体建设,制订学校发展规划。把街镇社区(老年)学校文化建设纳入整个社区服务体系中,积极担负起传播和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责任,弘扬与倡导奉献精神和志愿精神,激发文化教育活力,增强市民文化认同感,提升市民文化素养,构建精神家园。
(二)汇聚共享资源,彰显街镇社区(老年)学校服务社会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融合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公益服务,共建共享、协调整合区域内各类优质社会公共资源。发挥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优势,多层次地创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服务社会平台,坚持线上线下开放共享,提高学习场所利用率,扩大学校教育多方位、多层次供给,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学校、学员、社会多方联动的良好格局。
(三)创新内涵品质,强化师资队伍专业发展。推动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从内涵发展到品质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引入和培育机制,提升专兼职教师的专业素养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因人施教,提供各类教育资源,深化课堂教学变革,加强建设精品课程,协作开发特色课程,提倡多样化、个性化、混合化学习方式,充分发挥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在拓展终身教育覆盖面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市民的学习力和获得感。
(四)融入社区治理,打造数字化智慧校园。充分推动街镇社区(老年)学校在社会治理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形成制度化的社区(老年)教育治理架构,把社区(老年)教育作为凝聚人心、改善邻里关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建设和完善教育信息化系统,有效设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通道课程教学模式,解决新数字时代下的数字鸿沟问题,提升社区(老年)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
(五)聚焦特色品牌,提升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办学能级。坚持以学员发展为本,在特色发展、品质服务等方面开展探索,积极开展社区(老年)教育理论及实践研究,充分挖掘学校办学特色和亮点,遴选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发挥辐射作用,夯实品牌质量,持续扩大覆盖面,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使街镇社区(老年)学校成为市民家门口的好学校。
三、推进机制
区教育局根据总体安排,统筹推进区级优质校建设评估及市级优质校推荐工作。按照市级《指导标准》的要求,制定并发布《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指导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区社区学院组织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校申报、自评(完成各类数据上报、自评报告、自评打分等),第二阶段现场督导评估(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校园观察等,申报当年前三年学校事业发展考核等第达“2A1B”及以上的学校免于现场督导评估,其余申报学校需接受)。通过两个阶段的督导评估完成区级优质校的创建验收工作,原则上当年度完成区级优质校创建的学校参与市级优质校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将区级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及市级优质校申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谋划,有序推进。
(二)建立机制,加大教育保障。从经费投入、平台建设、设施设备完善等方面完善区级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工作,加大督导评估及支持力度,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
(三)过程监管,提升工作成效。抓住本轮区级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机遇,注重创建工作的针对性、过程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学校的内涵和品质,有所突破,创新发展。
(四)扩大宣传,总结创建经验。及时总结和提炼出一批创建过程中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加强对典型做法与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打响品牌,做亮特色。
附件:1.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工作实施
方案
2.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指导
标准
3.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基本
情况统计表
4.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申请表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的工作要求,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终〔2021〕11号)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及市级优质校推荐工作。为做好本次相关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原则
(一)整体规划,分批推进。根据优质校创建的任务目标,制定并发布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指导标准,开展整体规划,分年度、分批次推进,全面有序提升我区社区(老年)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原则上于三年内全部街镇社区(老年)学校完成优质校创建,当年度创建验收成功的区级优质校参与市级优质校推荐。为鼓励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当年度未获评市级优质校优先参与下一年度市级推荐。
(二)以评促建,激发意识。以建设评估为抓手,激发学校的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明确工作任务和建设内容,在内涵建设基础上不断深化和提高,促进学校形成自我规划、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常态机制。
(三)注重过程,结果导向。贯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既强调结果,也注重过程。优质校建设评估注重建设过程,使创建过程成为学校工作持续改进的过程。以优质校建设成效和结果为导向,促进学校形成创新、增质、培优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一)区级优质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社区学院等组成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创建区级优质校评估工作。主要职责是:审核区级优质校建设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审核等各项工作。统筹均衡做好每年区级优质校创建和市级优质校推荐。
组 长:陈小华 松江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冯 雷 松江区教育局副局长
夏长来 松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娄眉卿 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王 楠 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
王爱云 松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沈利华 松江区社区学院常务副院长
王正勇 松江区社区学院副院长
松江区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
如创建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负责同志涉及人事变动,人员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区级优质校创建工作专家组
由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成立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创建工作专家组,负责具体的区级优质校督导评估。评估方式:审阅评估材料、进行汇报答辩、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评估等;撰写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及推荐意见。组员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和区内外资深社区(老年)教育专家组成。
三、创建及推荐对象
已经通过内涵建设合格验收满两年街镇社区(老年)学校均可申报区级优质校创建。期间如有新增街镇社区(老年)学校按上述市教委文件统一执行。
四、相关程序
按照学校提出申请、区教育局评估认定、市级优质校评估推荐的程序进行。
(一)学校提出申请
有意向申报区级优质校创建的社区(老年)学校对照《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指导标准》(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标准》)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填写《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申请表》(附件4),向区教育局自愿申报。2021年学校申报材料于7月5日(周一)16:00前报送职成教科。
(二)区教育局评估认定
结合学校申请材料情况、近三年各校事业发展考核等第情况、组织专家审验材料、实地走访等督导评估情况,报请创建领导小组同意,综合认定区级优质校创建达标结果。
按照整体规划、分批推进、以评促建、注重过程的总体要求,申报当年前三年学校事业发展考核等第达“2A1B”及以上的学校免于审验材料、实地走访等督导评估,其余申报学校需接受。2021年督导评估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每所申报学校为期半日。
(三)市级优质校评估推荐
在做好区级优质校创建达标认定的基础上,开展市级优质校评估推荐工作,按要求组织相关材料报送。
五、创建材料
(一)申报材料准备
1.《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指标指导标准》(附件2),自评;
2.《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3.《松江区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建设评估申请表》(附件4);
4.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学校优质校建设的工作总结(字数限5000字以内)。
以上材料均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纸质材料需盖章,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督导评估准备
通过自评汇报、现场观察、个别访谈、座谈会、资料查阅、问卷调查等形式督导评估,接受督导评估学校需按照区级《指导标准》中“观测点”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