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苗繁育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一、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原则下, 本着“有钱大家赚, 有利大家享, 风险大家担, 保证合作伙伴利益” 的原则, 经过充分友好协商, 就双方合作共同在进行母猪养殖项目, 特签定本协议。 二、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 三、 甲出资人民币 万元, 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 共计人民币 万元在建设一个 60 头以上能繁母猪的养殖场, 甲 方 持有整个养殖场的 55%的股份, 乙方持有整个养猪场 45%的股份; 合伙期限: 长期合作。 在合伙养殖期间, 由于乙方具有一定养殖技术及经验, 从2013 年 月起, 甲、 乙方从出资的资金中每月支付 800 元生活费给乙方, 整个养殖场的养殖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协助监督完成。 乙方在养殖管理过程中必须任劳任怨, 踏实工作, 尽最大力量做好养殖场的养殖管理工作。 四、 猪场的全面工作由乙方负责, 主要在于猪场的人员管理, 猪场所需品的采购, 猪场运作, 猪场疾病防疫监控, 猪苗的出售以及货款的追缴等, 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猪场内外的行政工作, 按时填写好各类表格档案, 定时把档案交由甲方进行统计, 甲方有监督乙方管理状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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