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督〔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

第一部分 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创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有力促进我市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高分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正式评估验收。

(二)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创成省现代化学校6所,其中职高1所、初中1所、小学2所、幼儿园1所、社区学校1所。

(三)等级幼儿园创建:创成省等级幼儿园25所,其中一级3所、二级22所,总占比达99.22%,一、二级占比达45.1%,优质园在园幼儿覆盖面为61.33%。

(四)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标准化创建:通过温州市标准化评估5所,总占比达46.2%。

(五)义务教育均衡系数:资源配置不断均衡,各项差异系数持续下降,2020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8项综合差异系数初中为0.187、小学为0.205,义务教育优质均衡7项综合差异系数初中为0.224、小学为0.215。

(六)发展性评价工作:完成全市210所公民办幼儿园的2019年度形成性评价工作,共评出优秀46所,良好73所,合格88所,不合格3所;完成全市154所公民办中小学的第三轮终结性评价工作,共评出优秀49所,良好66所,合格39所。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力达成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目标

1.奋力抓“整改”。年初,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基础教育重点县终期督导验收意见》和《教育基本现代化市预评估报告》,逐条梳理问题建议、逐条细化提升措施、逐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出台《乐清市创建浙江省基础教育重点县和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整改方案》,实施项目化、清单式、责任制管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制定《乐清市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202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表》,确保年度创建工作按时有序进行。通过“一月一报”动态管理,及时分析诊断整改进度和存在困难,研究商讨阶段对策,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深入;通过组织联校督导组,阶段性进校开展问题调研、整改督查、迎评指导,推动各类学校创建工作取得实效。5月底,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乐清市关于第二轮基础教育重点县终期督导验收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8月中旬,报送《乐清市关于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预评估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一年来,我市实现高中生均仪器设备经费投入、教师待遇、班额控制、学前教育公办园覆盖率和优质园占比、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条件等短板大幅提升。

2.积极展“成效”。认真做好省、温州市对我市的调研工作,及时对接省教育厅汇报整改工作进展。8月初,细致梳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教师工资收入联动机制建立、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社区(成人)学校“三独立”实施推进等方面,迎接温州市教育局对我市创建工作的调研。9月初,用心编制《乐清市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材料汇编》,对接省教育厅汇报、展示创建整改工作成效,申请对我市安排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正式评估。9月底,全面总结我市基础教育重点县建设和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成效亮点,悉心安排调研行程,迎接省教育厅对我市的评前调研。我市的创建整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为顺利迎接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正式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3.精心迎“大考”。8月下旬,制定《乐清市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迎评周计划》,启动迎接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正式评估准备工作。之后,精心编制迎评资料、整理指标台账、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迎评工作会议,开展学校迎评预查等,全面做好迎评各项工作,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11月11—13日,我市迎来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正式评估,并以41项评估指标36项达标、5项基本达标,总分937.5分的成绩高标准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正式评估。

(二)着力做好各类监测分析和配合工作

1.努力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5月份,根据《浙江省2019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细则》,对比上年开展研读分析,传达指标动向,明确责任分工。12月份,针对2019年度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结果,细致分析薄弱环节及失分原因,编写《结果分析及提升报告》,组织召开监测结果讨论分析会,及时谋划下一步、下一年工作。2019年度全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数据显示,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总得分为69.41分,比2018年度的68.43分提升了0.98分,但排名有所下降。

2.认真做好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工作。根据《浙江省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监测学生成长的内外部条件与环境,考察教育系统结构、活力与质量,检查学生学习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等,7月底组织召开指标解析会议,明确生态监测的薄弱点并开展提升措施讨论。11月份,积极配合做好乐清中学、城东第二中学等6所随机抽选学校的现场监测工作。12月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提供生态监测有关材料的要求,及时梳理报送相关材料。

3.扎实推动区域教育满意度水平提升。认真开展区域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6月份拟制各学段学生、家长、教师调查问卷共12套,发布《关于开展学校办学满意度调查的通知》,10—11月份分别通过督学工作组现场抽选调查和企业微信平台随机抽选调查的方式,深入了解师生、家长对学校办学及工作情况的满意程度,促进学校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区域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提升。在2019年省区域教育满意度监测中,我市以总满意度8.624分的成绩位居温州市第一。

(三)大力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发展

1.持续加大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开展全市幼儿园2019年度形成性评价。根据幼儿园首轮发展性评价工作推进安排,7月份,发布《关于开展幼儿园首轮发展性评价2019年度形成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拟制评价工作操作细则和用表,建立由51名责任督学组成的17个评价组,召开评价工作布置培训会议等。8月-9月份,对全市210所公民办幼儿园开展2019年度形成性评价,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逐渐常态化推进。二是启动并推进中小学新四轮发展性评价工作。上半年,结合中小学前三轮发展性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及教育发展新要求、新趋势,对原第三轮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于5月份拟制出台了《乐清市中小学发展性评价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同时着手评价新系统的开发工作。8月份,组织全市挂牌责任督学对各中小学第四轮发展规划初稿开展第一轮审核;12月份,组织开展《规划文本》和《发展性指标表》的终审工作,确保各学校第四轮规划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文本规范。三是开展全市中小学第三轮终结性评价。根据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工作推进安排,9月初,发布《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第三轮发展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工作的通知》。之后,拟制评价工作操作细则和用表,并采取异地评价的方式聘请台州地区3个县(市、区)的16组48名教育专家对全市154所公民办中小学开展第三轮规划实施情况终结性评价和第四轮三年发展规划制订的指导论证。同时,采取学校挂牌责任督学跟组陪同、旁听等方式,组织挂牌责任督学到校进一步了解挂牌学校近三年的发展状况。

2.不断促进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和水平提升。一是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6月份,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原《乐清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17—2020年)》,结合当前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指标细化、基于互联网等新要求,组织3个评估组对23所一、二级幼儿园开展了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二是开展等级幼儿园创建指导。助推优质园创建工作,分批次组织专家组对柳市镇象东幼儿园、翁垟花蕾幼儿园、柳市英童堡幼儿园等24所创建一、二级的幼儿园开展预查指导,共计派出专家组8组,专家32人次。

3.全面做好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温州市创建名额分配要求,结合全市各类学校办学现状,筛选出12所整体水平较高的学校列为创建对象。之后,认真开展创建调研指导,帮助学校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月份,经温州市现场核查确定,推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城南中学、市实验小学、建设路小学、市机关幼儿园、虹桥社区学校等6所学校为我市第一批省现代化学校评估对象。7月份,组织开展对6所学校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指导。年底,6所学校全部顺利通过评估,我市2020年省现代化学校创成数量位居温州市第二。

4.积极推进新建及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和《温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和有关学校的申报,做好开发区学校等3所创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预查指导,做好虹桥镇民工子女学校、柳市文博学校等5所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整改指导。目前,我市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达到98.6%,比上年提升了2.7个百分点。

(四)努力提升区域教育督导能力和水平

1.优化督导队伍体系建设。9月份,根据机构合并、人事变动、学校变化等情况,对部分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和挂牌学校进行调整,将原7个督学责任区调整为5个,增补挂牌责任督学15人,每位责任督学挂牌学校的数量更趋均衡。

2.选派督学参加省市培训。全年共选派优秀挂牌责任督学22人次,参加省2020年责任督学各期培训班、省现代化学校网络培训、温州市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培训等,促进责任督学业务提升和视野拓展。

3.加强挂牌督导理论研究。继续开展年度教育督导工作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2019年度一等奖案例7篇、二等奖案例18篇、三等奖案例26篇,并根据评选结果,编制《2019年乐清市教育督导工作案例汇编》,不断总结交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促进责任督学工作质量与水平提升。

4.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结合本年度各阶段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助力教育和学校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分别开展了疫情防控、中小学规划制订、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等专项督导,积极发挥教育督导保驾护航作用,全年责任督学累计进校约2500人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需进一步推动,特别是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小规模学校校网调整、教师队伍交流、艺术专用教室和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短板提升方面。二是督导信息化应用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针对各类监测的信息化工作。三是学校视导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第二部分 2021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高水平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为总体目标,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全面促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2020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工作,力争取得优秀。

(二)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工作,做好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县域教育满意度监测和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工作,力争全省排名前移。

(三)创成省教育现代化学校5所、省等级幼儿园20所。

(四)开展全市中小学办学满意度调查和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发布督导报告。

(五)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发展性评价工作。

(六)做好第二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教育督导顶层设计。做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进一步明晰县级教育督导的职责、定位、任务。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的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完善督导结果运用机制,聚焦督导“长牙齿”。

(二)认真做好教育履职考评。针对部门履职年度考核、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薄弱学校建设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教师待遇落实等重点指标,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迎检档案资料,力争取得优秀。

(三)谋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乐清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分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开展资源配置7项指标学校达成情况自查分析,研究综合解决措施。

(四)全面推进新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以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加强行政监督指导,继续实施第三方评价,完善发展性评价新操作平台,全面推进中小学第四轮和幼儿园第二轮发展性评价工作。依托发展性评价开展全市中小学办学及发展水平年度监测并做好监测分析,提高发展性评价工作信息化、综合化水平。

(五)努力做好各类专项督导。结合我市教育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乡村“小而优”学校培育、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改提升、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等专项督导,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2021年各类专项督导开展,助推全市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六)持续提升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学校视导员队伍建设,聘任新一届学校视导员。优化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责任督学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责任督学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息采集、监测、整合等能力和督导评估实战水平,推进责任督学履行好每月一次常态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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