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是提升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禽养殖生态环境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行业(条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农办〔2021〕2号)精神,2021年在全省继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苏农牧〔2019〕23号)的总体要求,加快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全省通过县级考核评估的生态健康养殖场比重达到80%以上,建设一批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和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养殖主体的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双向发力,强化养殖场户防疫、环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按规按标生产的自觉性,实现畜禽养殖源头管控。一是确保动物防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完善和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建设,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免疫档案、养殖档案记录真实、完整,科学规范实施生物安全措施,严格“人流、物流、车流”管理,减少疫病发生隐患。二是确保畜禽粪污治理和养殖场废弃物质资源化利用到位。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并确保有效运行。新(改、扩)建规模场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或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养殖场要积极应用种养结合就地利用、集中处理协作消纳等粪污处理技术和模式,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确保投入品规范使用到位。引导畜禽养殖场科学用药、安全用药,严格执行用药规范和休药期规定。积极推广安全高效替抗饲料添加剂、新型无抗日粮配方技术和兽用抗菌药替代品,应用低蛋白日粮、饲料精准配方和微生物降解处理技术。持续推进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全面实施,扩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范围,推动畜禽养殖投入品规范使用。
(二)指导养殖场规范化建设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坚持技术服务与依法监管两轮联动,对照《江苏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和《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指南》,指导养殖场科学设计建设或改造,完善设施装备,改进生产工艺,加强精细管理。除生猪、家禽、奶牛、肉牛养殖场外,增加肉羊、兔、特畜禽等畜种的养殖场,进一步拓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指导服务的范围。一是场区布局配套。科学确定动物防疫和环境防护距离,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粪污处理等功能区,实行净污道分设、雨污道分流,动物防疫和养殖废弃物储存处理设施配套,实现养殖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二是设施设备配套。重点普及自动喂料饮水、自动清粪、自动挤奶集蛋、智能环境控制、远程视频监控、生产数据采集分析等现代设施装备,实现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三是生产工艺和饲养管理规程配套。引导养殖场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通过改善饲养环境条件,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提高养殖群体健康水平。通过加强生物安全措施、运用疫病净化技术、抗原抗体监测等手段科学防控动物疫病。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节料、节能、饲料营养调控养殖工艺,实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指导养殖场根据不同饲养品种和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实施科学配套的饲养管理规程,加强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良种良法的生产潜力。
(三)加强县级生态健康养殖场考核评估。组织对当年规模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应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是进一步完善考评标准。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制订的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规程)和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场)考核评估办法要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既要切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避免好高骛远,也要坚守动物防疫、生态环保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各设区市应于5月底前完成技术规范(规程)和考核评估办法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并报送我厅备案。二是严格县级考评工作责任。县级考核评估是整个考评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强化技术服务指导精准到位,促进技术规范(规程)进场入户。要实行考评组组长负责制,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责任。要以优质服务和严格考评推动生态健康养殖理念落到实处,技术得到普及应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县级考核评估-市级抽查复核-省级随机抽查的程序,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当年规模养殖场户技术规程(规范)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之前考评通过的场要有日常监督计划,通过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各设区市按比例抽查复核,省组织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率较高的地区给予通报。对发生环境污染、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的,或者省、市抽查不合格的生态健康养殖场,要及时取消资格。
(四)建设一批绿色生产示范基地。着力打造生产高效、环境友好、过程管控、产品安全、防疫规范的绿色生产示范基地,为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树立标杆。一是建设一批省部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从通过县级考评的生态健康养殖场中遴选一批选址布局科学、养殖设施配套、饲养品种优良、养殖工艺先进、生产管理规范的规模场申请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严格验收要求,确保示范场称号名至实归。鼓励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省级示范场参与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二是积极推动绿色优质畜产品认证认定。积极推动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升生态健康养殖畜禽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加绿色优质畜禽产品供给,对通过认证的产品予以奖补。三是建设一批美丽牧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奶牛养殖基地参与农业农村部休闲观光牧场推介活动,按照农林牧有机配套,清洁生产与环境绿化、场容美化有机结合,休闲观光与品牌创建、电子商务等有机融合的发展方向,提高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
三、时间进度
1-5月:开展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积极申请建设部省示范场,明确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单位和示范建设单位,5月底前上报名单。5月底前,各设区市完成技术规范(规程)和考核评估办法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并报送我厅备案。
6-9月:省、市、县组织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和示范建设培训。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建设服务。7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
10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当年规模养殖场(小区)生态健康养殖规程(规范)应用情况进行考评。
11月: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新建设省级示范场验收、当年到期的示范场复检,对县(市、区)考评合格的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场)进行抽查。
12月:各设区市对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生态健康养殖场和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相关附件见苏农牧〔2019〕23号)。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作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密切农业农村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生态环境、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起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统筹用好省以上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支持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技术提升,推动生态健康养殖场建设水平和生产能力提升。各地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安排资金,对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和示范建设给予奖补。
(三)强化科技支撑。要充分依托科研院所、省现代农业(畜牧)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加强技术指导,帮助解决技术难题。组建专家技术队伍,对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单位和示范建设单位实行点对点帮扶,确保责任到人、服务精准。围绕产业技术需求,集成推广一批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生态健康养殖水平。鼓励参与指导服务的科技人员总结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的应用成效,积极申报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等成果奖励。
(四)加强宣传推介。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的理念和主要内容,激发养殖场自愿参与的热情,形成全行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总结提炼各地在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和案例,以点带面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