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被列为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这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出的迫切要求。同时多地开展了乡镇卫生院评审评价、优秀示范社区卫生服务创建等工作,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
通知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活动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的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根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制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
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
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各地创新活动形式,结合实际开展评审评价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